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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正式发布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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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中心”配合扬州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扬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规划》和《标准》)先后由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规划》以《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编制依据,衔接国家、江苏相关规划内容,并结合该市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和具体化,首次统筹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提出大力发展生活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好发展好。

《标准》3192。主要涉及两方面基本保障:一是广大群众普遍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二是对于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予以特殊保障。此外,《标准》在确保与国家、省标准明确的内容“全覆盖、无遗漏、能落实”基础上,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扬州经济发展情况,新增“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及“妇女‘两癌’检查”2个服务项目;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残疾人康复服务”“惠民殡葬补贴”等项目标准。通过标准的实施,更好保障扬州市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让获得感更可持续。(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业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