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中心”收到《江北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配电网规划报告编制项目中标通知书》,标志着“中心”在该项目竞争性磋商中获得成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105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其中,江北新区为我省入选的五家增量配电网试点区域之一。根据《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江北新区管委会拟委托编制《江北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配电网规划报告》。
下一步,我“中心”将组织能源、电力、规划、经济、环境等专业的业务骨干组成项目组,在全面调研、充分沟通、有效协作的基础上,形成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及规划报告,从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为我省配售电专项试点改革积累宝贵经验。(能源咨询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