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江北新区化转办委托,我中心修编了《江北新区化工产业区企业绿色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并根据修编的《评价办法》对化工产业区2018年度111家企业开展了绿色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公用工程差别化价格的主要依据。
我“中心”根据2016、2017年度评价结果,对《办法》精简了评价指标、优化了指标权重、调整了指标基准值,形成了《办法(修编本)》,并于2019年2月28日协助召开了 “江北新区2018年度绿色评价培训会”,对园区内110多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培训。
本次共评出A类企业20家,C类企业10家,T类企业10家,其余为B类企业,评价结果已通过化转办文件印发《关于公布企业绿色综合评价等级及实施差别化公用工程价格的通知》(宁新区化转办[2019]22号),并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差别化公用工程价格。(低碳发展咨询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