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立法是落实生态文明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制度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起草工作,要求各地开展相关前期研究。受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心专门成立了项目组,如期按要求 完成了“各级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责任”专题研究。
项目组系统总结了地方政府在推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梳理了政府在保护当地生态系统、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及在调动生态系统保护者积极性、促进生态系统保护水平提升等方面承担的职责,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及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相关方面研究提出了建议。目前相关研究成果已按程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资源咨询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