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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全国首个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地方标准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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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5日,由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的《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DB 3210/T 1177—2024)》(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地方标准,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等重大跨区域调水工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对于科学指导全省乃至全国跨区域水资源协同保护、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市场经济价值,具有重要意义。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人民网、新华网、新华日报、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中国江苏网、学习强国等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和转载。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发改基础〔2022〕481号),要求各地在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稳步探索应用,不断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内涵、完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主要面向行政区域单元制定,针对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国内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特别是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面,国内外研究处于空白。在此背景下,在扬州市江都区发展改革委委托下,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团队开展了《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项目团队根据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核算理念,参考北京市门头沟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黄山市等地经验,结合跨区域调水系统生态产品特点,给出了跨区域调水系统涉及的调水供给、水质保障、水力发电、物质供给、防洪排涝、固碳、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空气净化、旅游康养、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12类生态产品的实物量和价值量核算方法、计算公式和部分参数。

为验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靠性,编制组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江都段为核算案例,赴江苏省南水北调建设领导办公室、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公司和江都区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等10多个相关部门,并实地走访江都水利枢纽、南水北调源头公园、芒稻河船闸、邵伯船闸等工程沿线,收集项目资料和相关基础数据,形成《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都段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报告。在此基础上,征询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等行业部门领导、科研院所专家意见,得到一致认可和肯定。

下一步,将以《规范》以基础,推动跨区域调水工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核算结果应用:一是推动核算成果应用于绿色金融。科学评估跨区域调水系统在推进调水供给、水电开发、林下经济发展、补碳固碳等方面的显性经济价值,为项目实施主体等市场化融资提供参考和依据。二是用于跨区域水资源协同保护。以南水北调沿线涉及市(县)为先行试点,根据《规范》计算各地在保障南水北调水量调度、水质保障等方面贡献,以计算结果为基础,推动全省南水北调水资源协同保护和跨区域生态补偿。三是推动核算成果应用于项目决策。核算结果可以用于跨区域调水工程沿线生态资源开发,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在物质供给、气候调节、文旅康养、资源节约、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带来的生态价值,为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提供参考。